笔者日前从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,第二批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专项资金即将发放,受益人员达662人,总补贴金额1158万元。
据悉,我县于1998年年底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,随后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,即对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,先后分批分期为全县494名离休干部发放了金额为1067万元的住房补贴,实现了首轮效应,使其后顾之忧得以缓解。此后,退休人员要求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呼声日趋强烈,为此,县房改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全县退休人员的数量、职级、住房、补贴金额及操作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调研,并形成意见。2010年10月,出台了《平阳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》,并结合财力状况,按照“分批分期,逐年解决”的原则实施。当年,顺利完成了第一批计861人、1592万元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,从而拉开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序幕。
据介绍,第二批住房补贴对象为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。住房补贴于今年5月份开始受理,经住房补贴对象单位初审,县人事、房改部门对其工龄、职级及家庭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,并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核准,然后由县财政审批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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