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程序
1、受理申请;
2、现场勘查、检测;
3、全面分析、综合判断;
4、出具鉴定报告。
二、所需材料
1、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登记表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权属证书;[无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权属合法有效证明(地政府出具的不属于违章建筑的书面材料);不需提供第5点材料]
4、房屋原设计施工图、房屋现状与危险点的彩照;
5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,需提供银行同意房屋鉴定的书面材料;
6、其它必要材料。
三、办理时限
10个工作日(因结构复杂、鉴定难度大或其他特殊任务项目另行确定)
四、收费标准
暂停收费
五、受理地点
平阳县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(二楼)
六、咨询电话
63735015 、637175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