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可上网购房啦
——3月1日起我县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
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,提高房产信息的透明度,抑制炒楼行为,我县从3月1日起开始正式参照实行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预销售管理办法》。市民只需点击平阳房管网浏览房源信息,就可通过网上售房系统透明购房。
根据规定,今后,房开公司申请预售许可时,必须按规定制订并提交《商品房预售方案》。房开公司要在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后10日内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,并提前3日将预售(开盘)的时间、地点等信息报网上销售管理部门,由网上销售管理部门在网上进行公示。对已在网上公布的、可供销售的商品房(可售房源),市民有要求购买的,房开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售。房开公司在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前,不能以预订、预约、订房号、内部登记、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。同时,规定中还明确,房开公司的自留房源不能超过开盘楼盘总套数或总建筑面积的20%。
为保证商品房网上销售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市民与房开公司通过网上售房系统交易的,必须于15日内在网上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逾期未签的,预订协议将自动撤销,且房屋恢复为可售房源。另外,买卖双方如果要解除合同,必须向房管部门申请,接受审查。退购房源必须在网上公示72小时后,方可重新公开销售。
――转载新平阳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