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阳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
一、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检查内容
1、房源信息是否公开(待售房源信息、已售房源信息)
2、期房是否转让(预订客户名单、一套房屋预订连续不能超过2次)
3、合同备案登记是否正常(已备案客户名单)
4、售楼广告是否违规(内容虚假等)
5、合同格式是否规范(使用建设部统一的合同文本)
二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检查内容
1、开工建设手续是否齐全
2、开发资质是否符合规定
3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非法预售或认购(包括认定、登记、选号等)
三、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检查内容
1、证照是否齐全,亮证经营
2、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
3、代理销售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
4、发布虚假信息,与房开企业串通,炒卖房号、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
平阳县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
2007年1月10日